*ST保力: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人”、“华源证券”)作为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保力新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3号)同意注册,公司已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在内的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4,508,670股,发行价格为1.73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49,999,999.1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17,400,951.5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2,599,047.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22]第B2004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1 |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 | 13,259.90 |
2 | 保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 |
合计 | 23,259.90 |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9,098.2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4,580.80万元(含利息净额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等)。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
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支付员工工资等日常生产经营,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将于2024年6月23日前届满,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期限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并保证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稳定,公司拟再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延期归还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首先,公司本次拟再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优先保证“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建设不受影响,目前该募投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由于支付周期的原因,项目剩余应付款项主要为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影响。
其次,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并保证经营现金流的稳定性,公司拟再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后续将通过出售存货、加快应收款回收及处置相关资产等方式回笼资金,尽快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不受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再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延期归还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再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再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
月31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再次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再次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延期归还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等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于2024年6月23日前归还。保荐机构在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前,已多次督促公司妥善进行资金管理,注意及时足额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但公司综合考虑目前资金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因素,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前归还。公司承诺后续将通过出售存货、加快应收款回收及处置相关资产等方式回笼资金,尽快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实施不受影响。同时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保荐人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及相关的投资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赖昌源 | 任东升 |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