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西安办公地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陈琦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和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45,494,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3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1人,董事高保清女士、王洪江先生、康小斌先生及王炳焱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1人,监事孟凡春先生、延光先生因工作原因缺
公告编号:2025-005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财务总监许倩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45,490,7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股数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汝轩、庞羽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编号:2025-005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