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寓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2023年5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261,293,03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94.75%;控股股东累计被质押股份272,549,91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98.84%,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寓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发生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申请人 |
嘉寓集团 | 是 | 14,592,031 | 5.29% | 2.04% | 2022/7/20 | 2023/5/18 |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2022年7月20日,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冻结嘉寓集团持有的公司14,592,031股股份,案件为嘉寓集团作为李国峰与北京安泰佳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卞友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程序中的协助执行人牵扯其中。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目前各方已达成执行方案,冻结股份于2023年5月18日被法院解除冻结。
2.股东股份本次轮候冻结生效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原因 |
嘉寓集团 | 是 | 123,457 | 0.04% | 0.02% | 否 | 2023-5-18 | 2026-5-17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嘉寓集团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被余姚市人民法院轮候冻结,经公司与嘉寓集团沟通确认,目前未查询到此次冻结股票所对应的案件。
由于前期被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冻结的14,592,031股股票已经解除冻结,因此该123,457股股票被余姚市人民法院轮候冻结生效,生效日期为2023年5月18日。
3.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
截至2023年5月18日,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嘉寓集团 | 275,761,606 | 38.47% | 261,293,032 | 94.75% | 37.19% |
二、其他说明
1.最近一年嘉寓集团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嘉寓集团最近一年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2.嘉寓集团最近一年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寓集团存在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诉讼案件共12起,均为单个案件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涉案金额共计941.48万元;其他诉讼或仲裁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案件,涉案金额为17,413.23万元;诉讼或仲裁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案件,涉案金额为100,216.66万元。
3.嘉寓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嘉寓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妥善解决上述司法冻结事项,暂时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6.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冻结的后续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