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寓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就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为-147,439.33万元至-117,439.33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条第(二)项规定,若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2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1月26日、2024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数据是财务部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初步沟通后的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2、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3条规定,公司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前将冠以“*ST”字样。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该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