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嘉寓:关于子公司资产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关于子公司资产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一、资产历次拍卖情况
因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嘉寓”)与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江苏嘉寓名下资产被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在京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资产将被司法拍卖暨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2023年12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资产司法拍卖被撤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由于申请人申请,上述拍卖被撤回。
近日,公司从法院及相关拍卖网站获悉该资产重新拍卖,具体如下:
二、拍卖涉及案件的基本情况
案件:江苏耀兴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与江苏嘉寓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江苏耀兴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嘉寓
案号:(2022)苏0413民初5746号
管辖法院: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标的金额:3,516,025.43元及玻璃铁架130个
2022年9月12日,本案经法院调解结果如下:①被告同意支付原告货款3,516,025.43元,返还玻璃铁架130个;该款于2022年12月10日前支付80万元,于2023年1月16日前支付1,843,607.83元,于2023年4月30日前支付872,417.6元(该款项对应的玻璃尚未交付,原告取得款项前应交付被告公司或者交付至原合同约定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工地);130个玻璃铁架由被告于2022年12月10日前返还原告,如缺失,被告按每个1,000元赔偿给原告。②被告上述协议履行后,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间的案涉合同权利义务再无其他纠纷。③被告如未按上述协议履行,原告有权按货款总额3,516,025.43元及返还130个玻璃铁架计算被告其他所有未履行义务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同时应当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实际未付款金额为基数从2022年2月16日起按日万分之一计算逾期付款违约利息损失。④案件受理费17,675元(已减半)、保全费5,000元,合计22,675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23年1月16日前迳付原告)
公司已对该案件进行了预披露,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三、公司资产本次被拍卖的情况
上述案件调解后,公司近日通过查询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嘉寓名下资产2024年8月20日在京东拍卖平台拍卖已流拍。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1.拍卖处置单位: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2.拍卖网址链接:https://mpaimai.jd.com/307285435?utm_term=Wxfriends&utm_user=plusmember&utm_source=iosapp&utm_campaign=t_335139774&utm_medium=appshare&_ts=1724121007699&ad_od=share&gxd=RnAoyjUNOj3Zn54Qq9F0XGQnPzYPxP_UPnGT1x2eTOwCiYHIk4zcWg8Plajlzow&gx=RnAomTM2bzXQy54X-oAjXGVgNbG8c-I
3.拍卖标的:位于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588号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资产及房产。
4.评估价格14,245.24万元;起拍价9,980万元;加价幅度40万元。
5.其他内容详见《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法律文书。
四、拍卖事项对公司影响
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名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资产及房产,不会直接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目前拍卖已流拍,后续可能将涉及二次竞拍、缴款、法院裁定、变更过户等环节,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