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8月24日披露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8月1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现将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9月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 的比例(%) |
1 | 林海峰 | 282,998,377 | 24.82 |
2 | 光华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兴泰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627,791 | 4.35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5,493,873 | 2.24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573,858 | 2.07 |
5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23,290,700 | 2.04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903,793 | 2.01 |
7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1,437,612 | 1.88 |
8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791,437 | 1.30 |
9 | 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业领航二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12,853,598 | 1.13 |
10 | 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华业致远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843,672 | 1.13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无限售条件 总股份的比例(%) |
1 | 林海峰 | 65,786,815 | 7.15 |
2 | 光华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兴泰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627,791 | 5.39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5,493,873 | 2.77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573,858 | 2.56 |
5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23,290,700 | 2.53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903,793 | 2.49 |
7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1,437,612 | 2.33 |
8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791,437 | 1.61 |
9 | 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业领航二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12,853,598 | 1.40 |
10 | 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华业致远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843,672 | 1.40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