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3  东方日升(30011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3-127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其中向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70,000万元,向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7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71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含)以下的全资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5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担保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预计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85,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担保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2023年10月1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日升常州”)和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为日升常州提供有效的担保额度为141,310.58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88,510.76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为日升常州提供有效的担保额度为151,310.58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88,510.76万元(本次担保对应的主合同尚未放款)。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9日

3、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工业集中区水南路1号

4、法定代表人:杨钰

5、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和部件、电器、灯具、橡胶制品、电子产品、光电子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承包;电力、新能源、节能相关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光伏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日升常州系公司全资公司。

8、日升常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日升常州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2023-6-30(未经审计)2022-12-31(经审计)
资产总额5,368,145,434.535,805,783,712.89
负债总额3,057,076,147.973,527,714,606.89
净资产2,311,069,286.562,278,069,106.00
财务指标2023年1-6月(未经审计)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1,878,301,311.395,971,946,849.58
利润总额33,000,180.5648,510,450.66
净利润33,000,180.5648,510,450.66

三、合同基本情况

(一)公司为全资公司日升常州向招商银行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3年10月1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为:2023年保字第210906535号)(以下简称“本合同”),为日升常州和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合同编号为:2023年授字第210906535号)(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债务人: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3、保证人、乙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范围:

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在授信额度内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担保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含本次担保)为3,912,141.93万元人民币(以2023年10月13日的汇率计算),占2022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102.25%和417.4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本次担保对应的主合同尚未放款)为1,031,022.27万元人民币(以2023年10月13日的汇率计算),占2022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26.95%和110.0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