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01  东方日升(300118)公司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林海峰先生的通知,获悉林海峰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林海峰850,0000.30%0.07%2024年6月28日双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补充质押
林海峰3,000,0001.06%0.26%2024年6月28日双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补充质押
林海峰3,000,0001.06%0.26%2024年6月28日双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补充质押
合 计-6,850,0002.42%0.60%注[1]------

注[1]: 此数据有四舍五入的差异。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注[2]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注[3]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林海峰282,998,37724.82%134,926,900141,776,90050.10%12.44%00%19,851,11614.06%

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注[2]、[3]:上述数据未包含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用途为补充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

2、林海峰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5,355.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8.9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70%,对应融资余额29,0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8,822.69万股(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1.1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74%,对应融资余额48,554.08万元。公司

控股股东林海峰先生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3、林海峰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林海峰先生不存在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海峰先生所持股份不存在强制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质押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