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股网  2026-08-26  东方日升(30011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18证券简称:东方日升公告编号:2026-063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日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138,9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15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3.5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1,464,281.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8,535,701.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38号《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83.55
减:保荐承销费(含税)31,799,999.89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4,968,199,983.66
减:直接投入项目资金3,513,878,974.09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0
加: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63,279,193.73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7,600,203.3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及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开设共计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半年度,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截止2026年

月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开户行账号余额
户名开户行账号余额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3315019954360000359732,722.69
331501995436000036117,035,369.7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3850201001002258928,017,215.90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33150199543600003596339,380.3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3850201001002260821,416,493.2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梅林支行39760001040013565162,687.7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3901330029200272276408,764.5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跃龙支行375382224432187,569.13
合计17,600,203.30

注:因部分开户行为下属支行,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其对应上级银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则开立在支行,具体情况如下: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下属分支机构,三方监管协议中的乙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梅林支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下属分支机构,三方监管协议中的乙方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跃龙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下属分支机构,三方监管协议中的乙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00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6年6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延期归还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年6月30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496,853.57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83.9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1,387.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5GW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否330,000.00330,000.002,183.95234,568.0071.08%2026年12月31日注不适用不适用否
2、全球高效光伏研发中心项目否50,000.0050,000.00---2026年12月31日注不适用不适用否
3、补充流动资金否120,000.00116,853.57-116,819.9099.9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500,000.00496,853.572,183.95351,387.9070.7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5GW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的“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主要系因为该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全球高效光伏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主要系因为其不属于生产类项目,无法单独进行效益核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适用,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全球高效光伏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宁波南部滨海新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5年6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6年6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延期归还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6年6月30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2026年6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延期归还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17,600,203.30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注: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将“5GW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和“全球高效光伏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