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6  瑞普生物(300119)公司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6月9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守军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总股本468,018,786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68,018,786股。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所持股份209,057,6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66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所持股份184,839,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494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所持股份24,218,2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746%。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

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股东李守军、徐雷、刘爱玲、李睿、佟秋月、尤永君、李改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168,256,929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40,752,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09%;反对4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851,8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16%;反对4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9,009,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8%;反对4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851,8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16%;反对4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