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关于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4-12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永州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瑞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建波先生提供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二者内部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事项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14日,福瑞投资与陈建波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27,656,09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1%)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其实际控制人陈建波先生,转让完成后福瑞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陈建波先生持有福瑞投资99%的股权,为福瑞投资的实际控制人。福瑞投资、陈建波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59)。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4 年1月2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过户日期为2024 年1月24日,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过户完成登记后,
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股份 | 本次变动后股份 |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福瑞投资 | 27,656,098 | 4.81% | 0 | 0.00% |
陈建波 | 0 | 0.00% | 27,656,098 | 4.81%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宜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建波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