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被否决议案为《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
1、会议召集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3、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5层501 室中兴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发展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1 人,代表股份92,723,98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29%。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并有效表决的股东2 人, 代表股份为736,6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2%;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269 人,代表股份91,987,3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14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69 人,代表股份7,964,87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67%。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天津 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8,924,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025%; 反对3,5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25%;弃权 26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0%。
同意4,165,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981%;反对3,5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4.3836%;弃权26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83%。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同意88,373,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76%; 反对3,817,2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68%;弃权 53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756%。
同意3,613,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734%;反对3,817,2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7.9259%;弃权53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0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88,962,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34%; 反对3,5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44%;弃权 2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322%。
同意4,203,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752%;反对3,5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4.5217%;弃权2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31%。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88,596,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90%; 反对3,879,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40%;弃权 24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670%。
同意3,837,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832%;反对3,879,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8.7081%;弃权24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86%。
5、未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3,112,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732%; 反对4,604,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093%;弃权 2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1174%。
同意3,112,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732%;反对4,604,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7.8093%;弃权2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74%。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未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陈建波、西藏青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进行了 回避表决。前述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议案》
同意87,898,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962%; 反对4,609,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15%;弃权 2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323%。
同意3,139,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198%;反对4,609,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7.8759%;弃权2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高振雄律师、汪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 结果等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