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7日专人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章银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生产布局,公司拟将本次募投项目硅烷偶联剂产品生产过程中由原材料合成中间体γ1和γ2及三氯氢硅的环节调整至全资子公司山东特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硅新材料”)实施,因此拟新增特硅新材料作为“年产65,000吨高性能橡胶助剂及副产资源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拟新增“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作为“年产65,000吨高性能橡胶助剂及副产资源化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5,500万元对特硅新材料进行增资,相关款项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款用于募投项目“年产65,000吨高性能橡胶助剂及副产资源化项目”的实施。增资完成后,特硅新材料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人民币增加至3.55亿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同时,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特硅新材料将新开立募集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年产65,000吨高性能橡胶助剂及副产资源化项目”的相关募集资金,并及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系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