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先生《关于提议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王传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传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557,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8%。
2、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3、提议时间:2023年11月9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议人提议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王传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王传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2023年9月20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上述股东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王传华先生承诺: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提议人一致行动人王文博先生承诺将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王传华先生《关于提议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