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0  阳谷华泰(300121)公司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谷华泰”或“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12个月。为了保证公司与光大银行间合同的履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瑞克”)将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光大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接受担保事项已经戴瑞克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8015871H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阳谷县清河西路399号

5、法定代表人:王文博

6、注册资本:40898.887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0年03月23日

8、营业期限:2000年03月23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10、担保人和公司关系:戴瑞克为阳谷华泰的全资子公司。

11、经营状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758,972,205.43元,负债总额543,183,859.59元,净资产2,215,788,345.84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132,246,034.65元,利润总额317,142,388.96元,净利润287,646,405.88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651,958,342.17元,负债总额1,011,722,354.77元,净资产2,640,235,987.40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232,349,229.50元,利润总额329,146,277.01元,净利润301,782,111.72元。

注:上述数据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数据。

12、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被担保人(受信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是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3、担保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本次戴瑞克为公司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不会占用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是为了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25万元(不含本次公告涉及的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3%,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525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山东阳谷华泰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综合授信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