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2证券简称:智飞生物公告编号:2024-52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董事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16:15在重庆君豪大饭店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蒋仁生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蒋仁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蒋仁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蒋凌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蒋凌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人员组成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章新蓉、袁林、杜琳,召集人由章新蓉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袁林、龚涛、蒋仁生,召集人由袁林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龚涛、章新蓉、蒋凌峰,召集人由龚涛先生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蒋仁生、袁林、章新蓉、杜琳、杨世龙,召集人由蒋仁生先生担任。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委员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蒋凌峰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蒋凌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李振敬先生、秦菲先生、蒋喜生先生、孙海天先生、张静女士、谢莉女士、邵杰先生、王佳霁先生、
范红女士、冷丹青女士、姚文巧先生、张玉女士、徐海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王志军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志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李振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振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秦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秦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何月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何月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公司非独立董事简历
1、蒋仁生先生蒋仁生,男,1953年10月出生,大专,副主任医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卫生防疫站副站长、广西壮族自治区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生物制品管理科副科长、科长,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中国防痨协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广西商会会长、重庆市慈善总会副理事长等职务。蒋仁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9,573,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8.4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约54.55%的股份。蒋仁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蒋凌峰先生蒋凌峰,男,1980年
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近年来先后在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现任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智飞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同时担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工商联副主席、重庆上市公司协会会长等职务。
蒋凌峰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先生之子,持有本公司股份129,6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41%。蒋凌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3、杜琳先生
杜琳,男,1965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8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兼智飞生物北京研发中心总经理,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兼智飞生物研发中心总经理。
杜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4、杨世龙先生
杨世龙,男,1963年
月出生,硕士,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0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兼研发中心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杨世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世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5、李振敬先生李振敬,男,1982年11月出生,本科,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4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李振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振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6、秦菲先生
秦菲,男,1986年8月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0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助理、主管、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秦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秦菲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简历
、袁林女士
袁林,女,1964年
月出生,法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南
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特殊群体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犯罪学学会高级学术顾问、中国犯罪学学会特殊人群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主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参事。曾任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袁林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龚涛先生
龚涛,男,1969年5月出生,药剂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药剂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华西医科大学制药厂新产品开发部副主任、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曾任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龚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章新蓉女士
章新蓉,女,1959年
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会计教研室主任、副院长、院长,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重庆市审计学会咨询专家,中国商业会计学会、重庆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章新蓉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蒋凌峰先生
简历同上。
2、李振敬先生
简历同上。
3、秦菲先生
简历同上。
4、蒋喜生先生
蒋喜生,男,1960年11月出生,本科,经济师、统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9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
蒋喜生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先生之弟,持有本公司股份16,8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0%。蒋喜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5、孙海天先生孙海天,男,1978年10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1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孙海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海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6、张静女士
张静,女,1969年8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7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质量管理部部长、质量管理部总监、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张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7、谢莉女士
谢莉,女,1982年11月出生,本科,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谢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8、邵杰先生
邵杰,男,1987年8月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21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临床研究管理中心医学总监、部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临床研究管理中心总经理。
邵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邵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9、王志军先生
王志军,男,1966年10月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9年加入本公司,曾任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总工程师。
王志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志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10、王佳霁先生
王佳霁,男,1986年12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9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合规部经理,质量保证副总监、总监;2021年加入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曾任智飞龙科马质量中心总监。现任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质量中心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
王佳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佳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11、范红女士
范红,女,1988年9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0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战略发展中心部门主管、经理、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战略发展中心部门总经理。
范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范红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12、冷丹青女士
冷丹青,女,1986年12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2年加入本公司,曾任法务合规部总监,现任重庆智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副总裁兼法务合规部部门总经理。
冷丹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冷丹青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13、姚文巧先生
姚文巧,男,1981年10月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7年加入本公司,历任信息管理部总监、部门总经理,现任重庆智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
姚文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文巧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14、张玉女士
张玉,女,1987年11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0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监事,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人力资源部部门总经理。
张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9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15、徐海萍女士
徐海萍,女,1981年1月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4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国际事业部部门总经理、商务部总监、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商务部部门总经理。
徐海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海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何月明女士何月明,女,1995年9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21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投资者关系副经理、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部门副总经理。
何月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月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