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时间:
现场会议:2026年6月1日(星期一)9:30;
网络投票:2026年6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6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源路9号重庆君豪大饭店;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仁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4 人,代表股份1,408,54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8.84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 人,代表股份1,306,244,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6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42 人,代表股份 102,295,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0 人,代表股份102,564,75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28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 人,代表股份269,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2 人,代表股 份102,295,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34%。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总裁和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405,475,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4%;反 对2,596,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4%;弃权468,2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同意99,499,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116%;反对2,596,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18%;弃权468,2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6%。
2、审议《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同意1,405,469,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0%;反 对2,587,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7%;弃权483,0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
同意99,494,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060%;反对2,587,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29%;弃权483,0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0%。
3、审议《关于公司2026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404,485,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1%;反 对3,694,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3%;弃权36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同意98,509,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463%;反对3,694,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25%;弃权36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2%。
4、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402,347,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3%;反 对5,694,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3%;弃权498,6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4%。
同意96,371,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619%;反对5,694,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19%;弃权498,6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62%。
5、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99,488,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91%;反对 2,832,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13%;弃权245,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6%。
同意99,486,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91%;反对2,832,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14%;弃权24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6%。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蒋仁生、蒋凌峰、蒋喜生合计持有1,305,973,500 股, 对此议案均回避表决。
6、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405,530,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3%;反 对2,743,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8%;弃权26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同意99,555,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58%;反对2,743,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51%;弃权26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2%。
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405,401,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1%;反 对2,832,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1%;弃权30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
同意99,425,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93%;反对2,832,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20%;弃权30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树、张泽林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