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8  亚光科技(300123)公司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湖南省沅江市游艇工业园亚光科技方舟楼三楼太阳岛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公司总股本1,021,834,123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208,099,1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36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84,264,0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03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3,835,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32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9,305,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1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9,305,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106%。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跃先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9,177,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09%;反对12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谭闷然、方韬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