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3年7月19日,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川技术”)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南京分行”)出具《保证书》,对全资子公司南京汇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汇川”)的授信业务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二级子公司)向部分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或对应银行的授信额度,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为4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东莞汇川、岳阳汇川、南京汇川、南京工业视觉、南京图像视觉、济南汇川、大连智鼎、香港汇川、北京一控)提供不超过21.5亿元人民币担保,担保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7月19日,汇丰银行南京分行向南京汇川出具《授信函》,向南京汇川提供2亿元(除特别说明外,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授信额度,授信提款期为2023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18日,每一授信使用期限为授信使用日起1年;公司向汇丰银行南京分行出具《保证书》,为南京汇川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对南京汇川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 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 | 已审议的担保额度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汇川技术 | 南京汇川 | 100% | 13.92% | 9,975.58 | 20,000 | 29,975.58 | 142,000 | 112,024.42 | 7.17% | 否 |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22年4月12日
2.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长青街19号(江宁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杨春禄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5.主营业务:工业机器人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储能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进出口代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物联网技术研发。
6.股权结构:南京汇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南京汇川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单位:元)
指标名称 |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813,822,284.04 | 782,159,958.52 |
负债总额 | 113,267,872.67 | 85,767,315.53 |
银行贷款 | ||
流动负债 | 49,607,872.67 | 22,107,315.53 |
净资产 | 700,554,411.37 | 696,392,642.99 |
指标名称 |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2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6,805,705.63 | 8,842,296.55 |
利润总额 | -684,455.73 | 27,622,999.45 |
净利润 | -684,455.73 | 4,693,337.29 |
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汇川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亦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相关主体
债权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客户):南京汇川技术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不超过2亿元。
4.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担保债务在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尚未到期,则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的担保债务的到期日起开始计算;如因无偿债能力、破产或清算的任何法律或其他原因导致付给银行的有关担保款项被退还,则该等款项应视为未支付,与该退还的担保债务有关的保证期间自该担保债务的退还日起开始计算。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80.29亿元或等值
外币,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5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2.29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34%;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本金额度为2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总额度为30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额度为6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3%。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5.14亿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6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22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5%;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99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余额为2.75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余额为3.18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2.公司向汇丰银行南京分行出具的《保证书》;3.汇丰银行南京分行向南京汇川出具的《授信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