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会议的第8项至第17项、第18.0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其中第8项至第17项须同时经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请股东提前做好参会登记。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公司将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天鹅荡路52号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B区5号楼3F多功能会议室(临近1号门)
9.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本次分拆上市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本次分拆上市背景及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其他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
18.0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8.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8.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8.04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9.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9.01 | 选举朱兴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9.02 | 选举李俊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9.03 | 选举周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9.04 | 选举刘宇川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9.05 | 选举宋君恩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9.06 | 选举杨春禄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01 | 选举张陶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02 | 选举赵晋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03 | 选举黄培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1.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21.01 | 选举柏子平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21.02 | 选举唐柱学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陶伟先生、赵晋琳女士、黄培先生均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届时独立董事将在会议上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第1项、第2项、第4项至第2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第1项、第3项、第4至第17项、第2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第8项至第17项、第18.0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其中第8项至第17项须同时经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19项至第21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乘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对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4日,9:00—18: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4年5月14日18: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便登记确认。
(5)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曾艳、张旸
联系地址: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具体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二路6号汇川技术总部大厦1单元101)联系电话:0755-83185787传 真:0755-83185659邮 箱:ir@inovance.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24,投票简称:汇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1)对于提案1至提案18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提案19至提案21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1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拥有的选举票数=持有股份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拥有的选举票数=持有股份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2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拥有的选举票数=持有股份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除累积投票议案外,股东对本次会议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 |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户卡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是否具有表决权:
委托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2024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计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 | √ |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8.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本次分拆上市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本次分拆上市背景及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其他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
18.0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8.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8.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8.04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9.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9.01 | 选举朱兴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9.02 | 选举李俊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9.03 | 选举周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9.04 | 选举刘宇川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9.05 | 选举宋君恩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9.06 | 选举杨春禄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01 | 选举张陶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02 | 选举赵晋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03 | 选举黄培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1.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21.01 | 选举柏子平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21.02 | 选举唐柱学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同意”、“反对”和“弃权”项,可分别在选举票数栏内填写对应的票数。如果您在选举票数栏内用“√”表示,视为您拥有的总票数平均分配给相应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