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http://ddx.gubit.cn  2023-05-09  聆达股份(300125)公司公告

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02号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你公司直通披露《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于当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明圣、林志煌、柏疆红、陈耿生、雷庆和高翔(以下简称“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说明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的具体原因,提前换届与前期控股股东层面合伙人调整是否为一揽子安排,如是,请说明前期公告未提及换届事项的原因,是否存在刻意隐瞒交易安排的情形;如否,请说明具体认定依据。

2.前期你公司回复我部关注函显示,公司变更金寨华成未来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成未

来”)有限合伙人后,黄双对华成未来、公司的实际控制力不因本次交易而有所减弱。公告显示,黄双在第六届董事会中不再担任董事。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黄双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黄双后续是否在上市公司任职,是否还参与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结合前述情况说明黄双对你公司实际控制的具体体现。

(2)补充说明控股股东推荐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决策过程,以及黄双本人的具体参与情况。

(3)结合股权结构、董事会组成、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日常决策机制和主要经营管理团队变动情况,再次论证黄双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力是否实际减弱,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实际发生变更,前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以及回复我部关注函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请律师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你公司核实黄双与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之间、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互间、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林春良、林宇嘉、李嘉铭间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如是,请充分披露相关情况;如否,请相关人员提交书面承诺并披露。

请律师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大连证

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