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王明圣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王明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林志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组成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王明圣、林志煌、刘黎明(独立董事),其中王明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何少平(独立董事)、刘黎明(独立董事)、雷庆,其中何少平(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林善浪(独立董事)、刘黎明(独立董事)、王明圣,其中林善浪(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刘黎明(独立董事)、何少平(独立董事)、林志煌,其中刘黎明(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本议案经分项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志煌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聘任王明圣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张健群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聘任唐洪湘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其中张健群先生为公司续聘的高级管理人员,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本议案经分项表决,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1、王明圣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1年10月,英国南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清华大学EMBA。2005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山新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安徽新艺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2年6月任安徽思水源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至2022年6月安徽新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0月至2023年4月任赛拉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任金寨莱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总裁;2021年12月至今任金寨县政协常委;2021年12月至今任金寨工商联副主席;2022年5月至今任金寨新能源行业协会会长。2023年4月至今任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明圣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明圣先生为金寨华成未来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成未来)有限合伙人,且持有其30.30%财产份额,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双先生为华成未来的实际控制人;华成未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光恒昱)99%合伙财产份额,光恒昱持有公司股份58,453,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2%;金寨光合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寨光合)为华成未来的有限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双先生全资控股子公司海波里丝绿能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为金寨光合的普通合伙人,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柏疆红先生全资控股的衡利(重庆)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为金寨光合的有限合伙人。除此外,王明圣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林志煌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6年4月,中共党员,福建师范大学政治教育学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11月至2018年6月先后担任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党委书
记、安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8年7月至2021年1月任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三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历任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董事长;2022年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六安市总商会副会长;2023年4月至今任聆达集团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职务。
林志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柏疆红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0年9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9年9月至2015年9月任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9月至2022年5月任中衡设计集团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中衡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任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聆达股份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2022年9月至今担任聆达股份董事。
柏疆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全资控股的衡利(重庆)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为金寨光合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寨光合)有限合伙人,金寨光合为金寨华成未来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成未来)的有限合伙人,华成未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光恒昱)99%合伙财产份额,光恒昱持有公司股份58,453,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2%;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双先生为华成未来的实际控制人;王明圣先生为华成未来的有限合伙人,且持有其30.30%财产份额;除此外,柏疆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4、陈耿生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7年2月,厦门大学EDP。2008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新华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任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3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福建特特水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至2021年2月任福建力之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至2023年3月任好易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至今任泉州市人大代表。
陈耿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雷庆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84年1月,湖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和经济学专业双学位学士。2007年7月至2010年1月任深圳中信银行销售顾问;2010年3月至2014年3月任深圳花旗银行客户经理;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任深圳市恒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北极星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2月至今任新余磐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雷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高翔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90年4月2日,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3年9月至2017年7月任铜陵农村商业银行客户经理;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任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金融业务经理;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铜陵市铜官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融资负责人;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任铜陵市瑞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奋迅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铜陵高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部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铜陵同风园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任铜陵高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安徽华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兼副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铜陵高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高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林善浪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5年12月,中共党员,福建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博士,2001年7月获评教授职称。1990年8月至2005年7月历任福建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5年8月至今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年至今兼任上海新兴城市与发展研究院院长;2022年4月至今任同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教授。
林善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刘黎明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4年10月,九三学社社员,北京工业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光学工程专业博士,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后,教授。2005年7月至2013年6月任昆明物理研究所高级工程师;2013年7月至今先后任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副教授、教授;
目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重点项目等多项课题,主要研究方向是新型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技术,高效有机发光器件技术以及半导体气敏传感器技术等。2013年8月至今在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从事半导体光电材料与器件研究;2022年8月至今兼任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家;2020年1月至今兼任中桂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技术顾问;2022年4月至今任广东欧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何少平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57年8月,中共党员,福建林学院采运机械化专业,厦门大学会计专业研究生。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中级审计师。1982年2月至1984年5月任福建漳平林业局生产科副科长;1984年5月至1986年8月任厦门龙岩地区林产品经销部经理;1986年8月至1995年7月任集美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1995年7月至1997年8月任厦门集友会计师事务所所长;1997年8月至2007年5月厦门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00年至今任厦门促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股东、监事;2007年6月至2017年9月任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风控总监;2008年9月至今任厦门港湾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厦门科利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合伙人;2019年4月至今任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任上海天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厦门大洲集团首席策略官。
何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吕海龙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7年12月,黎明职业大学涉外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1年5月至2002年7月任新华都百货有限公司培训师;2002年7月至2014年3月历任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采购员、经理、行政部经理;2014年5至2023年1月任漳浦嘉宏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
吕海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邱志华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0年11月。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3年5月至2020年11月历任厦门市鹭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厦门馨程酒店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5月至今任高丹华聘(厦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厦门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顾问;2021年3月至2022年9月任聆达股份董事;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任聆达股份副总裁;2021年8月至今任阳光恒煜(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邱志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250股;邱志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杨绪胜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4年9月,中共党员,安徽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1994年9月至2001年1月历任金寨县沙河乡党委组织干事、办公室主任、组织委员;2001年2月至2002年12月任金寨县张畈乡党委组织委员;2003年1月至2013年12月历任金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主任科员、副局长;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金寨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金寨县发展改革委任副主任、总经济师;2020年1月至今任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杨绪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张健群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3年10月,北京商学院(现为“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专业,厦门大学EMBA。已获得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997年1月至2005年5月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会计经理、管理会计经理、小家电事业部经营部长、集团财务部副部长;2005年05月至2005年10月任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美的集团成员)运营发展部部长;2005年10月至2007年6月任佛山市顺德盈科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7月至2022年9月任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11年12月至今任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健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唐洪湘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4年7月,中共党员,南昌航空工业学院铸造专业,本科学历。1997年7月至2002年4月历任中航工业南方铸造中心技术室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03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中航工业南方航发分公司团委书记兼南方公司团委副书记;2006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中航工业南方精密铸造中心党支部书记兼南方公司团委副书记;2009年10月至2013年4月历任中航工业南方热表处理加工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任中航工业南方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历任中航工业南方湖南通用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国际加工贸易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兼国际加工贸易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航工业南方生产管理部部长;2018年12月至2023年1月任常州捷佳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3年2月至2023年5月18日任常州捷佳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洪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