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6月15日下午15:00在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明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参加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58,453,2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6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48,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3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逐项表决,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
2.04 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
2.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
2.0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
2.07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
2.08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8,52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
对票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75,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0.5310%;反对股份17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690%;弃权股份0股。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方新哲、蔡卓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以及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