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98,464.34万元(含本次),全部为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2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聆达股份、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和2023年4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其中, 拟为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寨嘉悦新能源)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为13亿元。实际担保情况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及4月11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010、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寨嘉悦新能源用自有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浙银租赁融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公司为金寨嘉悦新能源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金寨嘉悦新能源与浙银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公司与浙银租赁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合同签署后,公司对金寨嘉悦新能源的累计实际担保余额为74,464.34万元,本年度授权期内公司对金寨嘉悦新能源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5,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524MA2TD48Q2P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
法定代表人:林志煌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材料、太阳能电站、储能系统;从事太阳能与储能装备、产品、技术的进出口;从事太阳能、风能发电的投资开发;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寨嘉悦新能源100%股权。
其他说明:金寨嘉悦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57,658.70 | 154,897.95 |
负债总额 | 119,043.44 | 114,452.46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4,664.00 | 10,630.80 |
流动负债总额 | 64,686.64 | 51,525.33 |
担保及抵押总额 | 67,200.00 | 67,200.00 |
净资产 | 38,615.26 | 40,445.49 |
项目 | 2022年度(经审计) | 2023年1月-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52,518.48 | 48,036.69 |
利润总额 | 2,067.87 | 1,697.89 |
净利润 | 2,016.20 | 1,830.23 |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主债权:被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金寨嘉悦新能源于从2023年8月28日起到2024年8月27日止签订的所有《融资租赁合同》和其他确定承租人对浙银租赁负有债务的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系列合同、协议、附件及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内容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欠条、对帐函等,下统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承租人的全部债权。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以《实际租金支付表》为准。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本合同项下担保的最高额债权所对应的租赁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7、保证期间: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全部或部分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98,464.34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29%,公司及控股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