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海龙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8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