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书面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海龙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