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书面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1月15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圣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冬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杨冬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之日起,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先生不再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