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公司已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六安中院启动重整,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3、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启动对公司的重整,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进展情况
1、2024年7月31日,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达股份、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暨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公司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皖15破申127号),公司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六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由金寨县人民政府组建成立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2024年8月1日,临时管理人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向公司债权人发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债权申报于2024年9月1日届满。
3、2024年8月30日,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皖15破申147号),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进行预重整。六安中院鉴于金寨嘉悦系聆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且聆达股份已于2024年7月30日启动预重整,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决定对子公司金寨嘉悦启动预重整,与聆达股份预重整案件进行协调审理。债权申报于2024年10月1日届满。
4、2024年9月22日,临时管理人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出《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报名已于2024年9月30日18时截止。
公司积极推进预重整相关工作,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上市公司重整申请的裁定书。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六安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启动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需要法院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六安中院启动重整,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3、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启动对公司的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