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关于公司子公司借款合同违约的进展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借款合同违约的进展公告
一、基本情况概述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借款合同违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公司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神光”)无力偿还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到期的债务,贷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等共计约1,106万元,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公司为借款提供连带保证,基于公司现状,无法按上述要求履行代偿责任,已形成合同违约。
二、违约的进展情况
子公司格尔木神光近日收到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下发的《贷款提前到期通知函》,正式宣布全部借款本息提前到期,要求格尔木神光于2025年3月26日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剩余贷款本金约1.86亿元及相应的应还利息,罚息及复利),并要求公司履行担保责任,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将依法采取诉讼途径进行追索。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后续措施
公司目前无法按上述要求履行代偿责任,可能导致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采取诉讼、资产冻结等法律措施,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公司将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保持密切沟通,争取通过展期、分期还款等方式缓解短期偿债压力,避免进入司法程序。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