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或等额外币)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6.5亿元。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编号:2020-015)。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或等额外币)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6.5亿元。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 12个月,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理财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编号:2023-015)。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亿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年化收益率 | 到期赎回情况 |
公司 |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交银国信·蓝色宝鼎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603期) | 固定收益类 | 0.1 | 2023-5-10 | 2023-8-10 | 3.9 | 未到期 |
公司 |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交银国信·蓝色宝鼎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608期) | 固定收益类 | 0.3 | 2023-5-12 | 2023-8-11 | 3.9 | 未到期 |
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理财固定收益增强型周周定开理财产品1号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0.7 | 2023-5-15 | 无固定期限 | 根据产品净值确定 | 未到期 |
公司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外贸信托-东润稳健2号3期单一资金信托 | 固定收益类 | 0.2 | 2023-5-17 | 2023-11-13 | 3.8 | 未到期 |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公司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
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公司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投资主体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亿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年化收益率 | 赎回情况 |
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理财固定收益增强型周周定开理财产品2号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1.0 | 2021-11-10 | 2022-12-6 | 2.66% | 已赎回 |
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理财固定收益增强型周周定开理财产品2号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1.1 | 2021-12-29 | 2022-12-6 | 2.66% | 已赎回 |
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理财固定收益纯债最短持有14天理财产品A款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1.1 | 2022-5-10 | 2022-11-16 | 2.21% | 已赎回 |
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理财龙盈1号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0.25 | 2022-9-30 | 2022-10-28 | 2.75% | 已赎回 |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
2、《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4、《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理财产品协议及购买凭证
特此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