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关于收到投资收益的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投资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1亿元参与发起设立“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2015年6月5日,公告编号2015-059)。
2015年7月3日,广州智造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2015年7月13日,公告编号2015-070)。公司根据基金出资缴付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缴付了全部认购出资款共计1亿元。
2022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长广州智造投资基金存续期的公告》,鉴于尚有部分投资项目在存续期限内未能完全退出,基金召开合伙人会议,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伙期限为201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2日,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业务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27)。
二、投资收回情况
根据投资协议,基金管理公司广州盈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经营取得的收益进行了分配,根据分配方案,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0日收到收益分配
46.17万元。
三、对公司业绩影响
上述所得收益46.17万元将计入公司2023年度损益之中(未经审计),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且基金后续运营收益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