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关于处置收回部分投资的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收回部分投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认购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参与认购青岛同创致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并与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伙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01)。2023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认购同创致淳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司根据基金出资缴付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缴付了全部认购出资款,基金已按计划完成募集,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变更手续,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23)。
二、投资收回情况
根据合伙协议,基金对投资的部分项目进行处置。根据基金分配方案,公司已于2023年11月9日收到分配款合计129.01万元。
三、对公司业绩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上述基金投资项目的处置收回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将其全部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处理,对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没有影响。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且基金后续运营收益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特此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