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全体监事。
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名(其中:无委托出席的监事,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监事),无缺席会议的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超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公司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