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5-14  锐奇股份(300126)公司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就本次股东大会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24年5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悦路208弄富悦大酒店三楼10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
4.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00《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7、18、19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7.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17.01选举吴明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02选举应小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03选举朱贤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04选举吴霞钦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8.01选举徐德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02选举张捷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03选举王春良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9.01选举沈伟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9.02选举张春官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9、议案13、议案14、议案1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8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17、议案18、议案19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议案17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议案18应选独立董事3人,议案19应选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5号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1),如寄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须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公司。非现场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秀兰

联系电话:021-57825832

传真号码:021-37008859

电子邮箱:300126@china-ken.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5号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01612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并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4、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26

2、投票简称:锐奇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1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附件1《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登记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附件提交:身份证、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等文件的复印件。

附件2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授权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人(本单位)无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投票,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逐项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
4.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00《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7、18、19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7.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选举票数
17.01选举吴明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02选举应小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03选举朱贤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04选举吴霞钦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选举票数
18.01选举徐德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02选举张捷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03选举王春良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选举票数
19.01选举沈伟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9.02选举张春官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表决说明:请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