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查股网  2024-08-24  锐奇股份(30012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锐奇股份股票代码30012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徐秀兰
电话021-57825832
办公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5号
电子信箱300126@china-ken.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22,068,809.75263,409,645.56-15.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035,317.566,309,915.13-179.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3,042,365.174,501,566.67-389.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682,244.401,596,843.10-956.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2-2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02-2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7%0.58%-1.0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230,277,788.981,347,600,610.21-8.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69,642,789.131,094,130,357.16-2.2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5,28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吴明厅境内自然人26.65%81,000,00060,750,000不适用0
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4.17%43,072,12832,304,096不适用0
吴晓婷境内自然人3.95%12,000,0000不适用0
应媛琳境内自然人3.92%11,900,0000不适用0
应业火境内自然人3.13%9,500,0000不适用0
王正东境内自然人1.16%3,533,1000不适用0
胡玉兰境内自然人0.97%2,959,2000不适用0
吴晓依境内自然人0.92%2,800,0000不适用0
陈彩娅境内自然人0.31%950,0000不适用0
王伟顺境内自然人0.28%848,7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吴明厅与应媛琳为夫妻关系,吴晓依、吴晓婷为吴明厅和应媛琳之女,应业火为应媛琳之父,瑞浦投资为吴明厅控制的公司。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王正东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533,100股,实际合计持有3,533,100股。 股东陈彩娅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5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950,000股。 股东王伟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00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848,100股,实际合计持有848,7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股份回购

2024年1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公司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0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00万股(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4年2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最高成交价为4.6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342,47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6日。

2、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2024年3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公司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331000117,发证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有效期为三年。

3、建设海外生产基地

2023年10月12日,因业务发展和增加海外生产基地布局需要,公司总经理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锐奇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JYU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注册金额5万美元,并以此JYU公司在香港设立两家下属全资子公司Kongya Tech Co., Limited和Yaokong Tech Co., Limited,注册金额均为1万港元,并以此两家香港公司在泰国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KEN TOOLS (THAILAND) CO., LTD.,注册金额200万泰铢。 目前上述四家全资境外子公司已完成注册手续,并已获得国内的境外投资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和审批。

2024年6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充实泰国锐奇资金实力,增强泰国生产基地的筹备和运营能力,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锐奇以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泰国锐奇增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泰国生产基地。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国锐奇注册金额将从200万泰铢增加至3亿泰铢(增资后实际注册金额以泰国当地政府登记审批为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国内的境外投资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和审批,尚需履行泰国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企业登记变更程序。

4、换届选举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同意提名吴明厅先生、应小勇先生、朱贤波先生、吴霞钦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同意提名王春良先生、张捷女士、徐德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同意提名沈伟华先生、张春官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2024年4月18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万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4年5月21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选举吴明厅先生、应小勇先生、朱贤波先生、吴霞钦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春良先生、张捷女士、徐德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4年5月21日起三年;选举沈伟华先生、张春官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万超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5月21日起三年。

5、利润分配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03,957,6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5,000,000股)后的股本298,957,6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89,57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2024年5月21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4年7月11日,本方案实施完毕。

法定代表人:吴明厅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