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全体董事。
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7名(其中:无委托出席的董事,独立董事张捷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吴明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