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全体监事。
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名(其中:无委托出席的监事,监事会主席万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超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