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磁体: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傅江)

查股网  2024-03-30  银河磁体(300127)公司公告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傅江)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公司发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傅江,1964年3月生,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历任四川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四川东方大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师,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2019年5月31日至今,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3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会5次,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请假、缺席情况。

在各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充分了解会议议案内容,对议案进行了客观、全面、谨慎的审议,并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上述五次会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列席参会。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随时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并对公司聘用董事和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考核程序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本人出席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审报告及公司定期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阅;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了

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并提出续聘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报告期,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了《关于推举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除参加各种会议到公司生产现场工作外,还不定期到公司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现场工作时间超出15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邮件往来、现场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审计负责人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主动、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关注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就相关情况和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互动易平台、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本人对投资者问题保持关注,如需要与独立董事沟通,公司会及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独立董事转述,鼓励中小股东与独立董事进行交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于本人的工作均予以积极配合,提供会议资料、配合我们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对于我们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利润分配事项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现金分红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该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所有定期报告均在法定时间内进行了披露,且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数据真实、准确。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于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了解的情况,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人经过向公司高管层深入了解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必要性后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还关注了公司是否存在交联交易、对外担保或大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经核查,公司未发生这些事项。

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在任职期间,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在 2023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督促公司制度建设,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勤勉履职,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傅江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