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磁体: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仁平)

查股网  2024-03-30  银河磁体(300127)公司公告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仁平)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公司发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仁平,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金融学博士、注册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1993年7月至1997年10月,任西南农业大学(现西南大学)助教;1997年11月至1998年12月,任四川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1999年1月至2009年6月,历任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经理、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今,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2019年5月31日至今,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苏克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四川省国资委兼职外派董事和泸州老窖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3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会5次,没有委托他人出席或请假、缺席情况。

本人对会议所有议案的相关资料均认真审阅,积极向公司经营层保持沟通,了解情况,谨慎投票。

上述五次会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列席参会。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内审工作给予监督指导。报告期,本人组织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审阅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阅;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并提出续聘意见。

2、薪酬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作为薪酬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委员会会议1次,会议审阅了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评价及考核,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进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高度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对公司聘用董事和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提出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关于推举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会计师年度审计的整个过程保持沟通,并就特别关注的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书面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不定期到公司,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制度的完善及修订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等,及时就相关情况和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日。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本人主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关注公司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等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对需本人回复的问题进行及时回复。

报告期,本人参加了公司在全景网举办的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

资者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为本人的工作提供了充分的配合和协助,包括提供相关备查资料、配合我们开展实地考察等,对本人提出的问题均给予解答、对本人提出的建议均积极采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利润分配事项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现金分红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及执业能力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其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所有定期报告均在法定期内披露,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数据真实、准确。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基于对公司的现场了解,对内控体系的健全和执行情况的核查,认为本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五)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人经过向公司高管层深入了解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必要性后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除上述事项外,本人还关注了公司是否存在交联交易、对外担保或大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经核查,公司未发生这些事项。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在任职期间,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在 2023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指导和监督,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严格把关,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勤勉履职,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仁平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