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富技术: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艾肯新能(天津)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肯新能”)、天津清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清联”)、丹阳三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三合”)拟通过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共用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50万元,期限不超过6年(含6年),由公司为其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艾肯新能、天津清联、丹阳三合分别以其电站设备做抵押担保,同时以上述三家子公司的电费收益权和奥英光电(苏州)有限公司持有的上述三家公司的股权做质押担保。
㈡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力富”)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BPS确定,公司拟为厦门力富的上述借款提供相应担保。
上述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㈢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止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艾肯新能 | 100% | 92.71% | 161.64 | 900.00 | 1.41% | 否 |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清联 | 100% | 75.57% | 183.31 | 1,000.00 | 1.57% | 否 |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丹阳三合 | 100% | 69.46% | 225.00 | 850.00 | 1.33% | 否 |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力富 | 100% | 77.98% | 0.00 | 3,000.00 | 4.71% | 否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㈠艾肯新能(天津)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1日
注册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东方红路北侧东方商业街三段12号1门16
法定代表人:黄杏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智能电网项目建设、维护、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奥英光电持有其100%股权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艾肯新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844.92 | 1,903.78 |
净资产 | 134.54 | 137.04 |
项目 |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2年1-12月(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5.11 | 150.96 |
利润总额 | -3.13 | -11.07 |
净利润 | -2.51 | -5.35 |
2、截至本公告日,艾肯新能存在以下抵押:
艾肯新能将座落在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东方红路北侧东方商业街三段12号1门16的租赁物件抵押给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IFELC21DG1V84F-G-05。
除此之外,艾肯新能不存在其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㈡天津清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4年8月22日
注册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18号529-33(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黄杏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能源工程勘察设计,光伏发电工程、风力发电工程技术开发、服务,设备安装、调试、维护,线路、管道施工,高低压配电设备销售及技术开发,劳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股权结构:奥英光电持有其100%股权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天津清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696.29 | 1,680.74 |
净资产 | 414.39 | 430.58 |
项目 |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2年1-12月(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5.38 | 256.51 |
利润总额 | -21.39 | 44.46 |
净利润 | -16.20 | 45.86 |
2、截至本公告日,天津清联存在以下抵押:
天津清联将座落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18号529-33的租赁物件抵押给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同编号:IFELC21DG1NUPY-G-05。
除此之外,天津清联不存在其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㈢丹阳三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注册地点:镇江市丹阳市吕城镇河北大队桃园新村73号
法定代表人:张智毅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咨询、维护;供电、售电;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咨询、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奥英光电持有其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丹阳三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273.04 | 1,279.65 |
净资产 | 388.82 | 398.85 |
项目 |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2年1-12月(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9.30 | 194.21 |
利润总额 | -13.35 | 27.93 |
净利润 | -10.03 | 23.26 |
2、截至本公告日,丹阳三合存在以下抵押:
丹阳三合将座落在镇江市丹阳市吕城镇河北大队桃园新村73号的设备光伏发电系统抵押给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同编号:IFELC21DG1MG2C-G-05。除此之外,丹阳三合不存在其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㈣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9年4月9日
注册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307号(3#厂房)第一、二、三层
法定代表人:龚哲汉
注册资本:2,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其他电子产品零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贸易代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厦门力富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厦门力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5,194.02 | 25,416.58 |
净资产 | 4,478.46 | 4,196.01 |
项目 |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2年1-12月(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9,319.68 | 44,024.16 |
利润总额 | 380.83 | 1,868.06 |
净利润 | 282.46 | 1,390.89 |
2、厦门力富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合同,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及独立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相关事宜,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且公司为其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优化其债务结构,拓宽其融资渠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艾肯新能、天津清联、丹阳三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力富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厦门力富目前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之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公司本次所提供的对外担保之审批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为10,902.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11%。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16,652.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6.1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