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富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上午10时在公司管理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⑴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⑵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⑶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
四、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完善的业务审批流程及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以投机为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所造成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以下无正文)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姓名 | 签名 | 姓名 | 签名 |
吴雪峰 | 于元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