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富技术: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借款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22  锦富技术(300128)公司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借款的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以自有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为前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抵押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抵押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被担保的主合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公司拟签署的编号为6109997的《综合授信合同》(包括该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以及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

3、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1亿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币种人民币14,991万元整,具体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4、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主合同项下的额度最长占用期间(授信期间),即自该授信合同订立日即2025年3月17日至2027年3月16日止,具体以主合同为准。

5、抵押物情况:①抵押人名下的苏州工业园区江浦路39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7)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063号,土地面积为26,664.61平方米,抵押物建筑面积为28,367.85平方米;②苏州工业园区江浦路41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8)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075号,土地面积为18,414.34平方米,抵押物建筑面积为18,689.01平方米。

二、本次抵押担保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自有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向北京银行苏州分行抵押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需要,该抵押借款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拟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