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富技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28证券简称:锦富技术公告编号:2026-031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9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控股子公司苏州奥英创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英创智”)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次预计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可在各被担保方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包括有效期内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担保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一)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6日、2026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3、2026-018),公司已将子公司泰兴天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化工”)部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累计900万元调剂至子公司奥英创智使用。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公司将子公司奥英光电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子公司奥英创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总额度(含调入额度) | 未使用担保额度 | 本次调剂担保额度 | 调剂后剩余可使用担保额度 |
|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奥英光电 | 2,000 | 1,000 | -1,000 | 0 |
|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奥英创智 | 4,900 | 77.19 | 1,000 | 1,077.19 |
注:奥英光电及本次接受调剂的担保对象奥英创智资产负债率目前均大于70%。
(二)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奥英创智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苏州分行”)申请1,000万元借款,由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奥英光电为其上述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奥英光电拟与邮储银行苏州分行签署《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奥英创智提供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公司子公司奥英光电为子公司奥英创智提供担保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奥英光电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奥英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4月8日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田路15号法定代表人:王小虎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电视机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光学玻璃销售;显示器件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奥英创智50.80%股权。持有奥英创智
29.20%股权的苏州诺尔智显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其他说明:经查询,奥英创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奥英创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4,475.06 | 22,053.19 |
| 净资产 | 2,244.31 | 2,294.10 |
| 项目 |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12月(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0,361.69 | 39,675.46 |
| 利润总额 | -114.18 | 361.48 |
| 净利润 | -49.79 | 321.44 |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奥英光电拟与邮储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当事人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保证人(非自然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非自然人):奥英光电(苏州)有限公司
2、最高额担保债权确定期间: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确定期间自2026年04月23日起至2028年04月22日。
3、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苏州奥英创智科技有限公司,下同)之间签署的编号为0132007456260428027643的《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及依据该合同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4、最高债权额: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整,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不超过54,27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1.71%;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500万元(均为以子公司自身债务为基础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比例为5.1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及子公司奥英光电拟与邮储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2、子公司奥英光电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