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30  新国都(30013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6月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基于审慎性原则,经研究决定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6项提案《关于拟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取消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除上述取消部分提案事项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提案、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6月5日(星期三)14时30分。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凡于2024年5月29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0楼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确认2023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00《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会议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以上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12:00,13:30-18: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0楼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详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书面信函需在2024年5月30日18: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逾期无效),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xgd-zqb@xgd.com,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使用书面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材料送达至上述登记地点。

4、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1)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0楼董事会秘书处

(2)联系人:王颖欣、李施谚

(3)联系电话:0755-83481391

(4)传真:0755-83890344

(5)邮箱:wangyingxin@xgd.com; lishiyan@xgd.com

2、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5.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30”,投票简称为“新国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示例: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A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致: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确认2023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00《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股东姓名及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邮箱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打印或用正楷字填录信息。

2、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