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关于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2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 年中期 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 定,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25 年5 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核 实意见。
2、公司于2025 年5 月28 日至2025 年6 月11 日通过内部张贴公示了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5 年6 月12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于2025 年6 月17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
草案首次披露前6 个月内(即2024 年11 月27 日-2025 年5 月27 日)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2025 年6 月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 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 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 年6 月19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73 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9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25 元/份。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公司于2025 年8 月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深圳市新国都 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25 元/份调整为24.8 元/份。
6、公司于2025 年10 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深圳市新国 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由24.8 元/份调整为24.5 元/份。
7、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2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满足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条件,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尚未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340,000 份进行 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为18,660,000 份。
8、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6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自主行 权共9,180,0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4.5 元/份。
9、公司于2026 年6 月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 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4.5 元/份调整为24.2 元/份。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自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2026 年6 月22 日,公司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3 元。
(二)调整行权价格
2026 年6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根 据《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拟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根据《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对 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适用以下公式:
\[P=P 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故经过本次调整,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4.5 元/份调整为24.2 元/份。
三、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4.5元/份调整为24.2元/份。
五、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