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并且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海军 任 杰 程一木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