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19英唐01”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股票代码:300131 股票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3-035债券代码:112913 债券简称:19英唐01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19英唐01”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特别提示: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9英唐01”,债券代码“112913”,公司将于2023年6月19日支付本期债券2022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18日期间的利息并兑付本金。
债权登记日:2023年6月16日
最后交易日:2023年6月16日
本息兑付日:2023年6月19日
摘牌日:2023年6月19日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发行的“19英唐01”至2023年6月19日期满四年,根据“19英唐01”《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将于2023年6月19日支付2022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18日期间的利息以及兑付本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英唐01”,债券代码“112913”
2、债券期限、利率及规模:本期债券为4年期品种(附第2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年利率6.60%,发行规模人民币1.38亿元
3、债券起息日、付息日、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1)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6月19日
(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3年每年的6月1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
6月19日;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3年每年的6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3)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4、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即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021年,公司披露了关于“19英唐01”不调整票面利率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在“19英唐01”存续期的第2年末,公司决定维持票面利率6.60%不变,即本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2021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19日)的票面利率为6.60%
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了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2021年5月14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回售结果通知书》,“19英唐01”第2年末回售申报期内,回售申报数量1,380,000张,后撤销回售580,000张,本期债券期限确定为4年,票面年利率维持6.60%不变。
6、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为对此担保事项的反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实际控制人胡
庆周以全部个人资产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7、信用评级: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60%,每10张“19英唐01”兑息金额为人民币66.00元,兑付本金人民币1,000.00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066.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10张实际取得的本息为人民币1,052.8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持有人每10张实际取得的本息为1,066.0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息兑付日及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2023年6月16日
2、最后交易日:2023年6月16日
3、本息兑付日:2023年6月19日
4、债券摘牌日:2023年6月19日
四、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对象
本次本息兑付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9英唐01”债券持有人。
2023年6月16日(含)以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
五、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
本公司将在本次还本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本息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应兑付本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由本公
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2023年6月16日摘牌。根据本公司“19英唐01”《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至2023年6月19日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2023年6月16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以及2021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该实施期限由2021年11月6日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咨询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庆周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6层、7层、8层
邮政编码:518101联系人:李昊联系电话:0755-86140392
(二)受托管理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光明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邮政编码:518026咨询联系人:吴昊咨询电话:0755-83007057传真电话:0755-83007150
(三)公司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楼联系电话:0755-25938000传真:0755-25988122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