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30  英唐智控(3001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深圳市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事项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胡庆周先生、刘丛巍先生、杨松先生、鲍伟岩先生、许鲁光先生、江丽娟女士6人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被提名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事项

经公司控股股东胡庆周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程一木先生、陈俊发先生、李伟东先生3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被提名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六届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胡庆周: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8年出生,硕士学历。1991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获学士学位,2000年获天津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安徽省淮北市税务局、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等单位,2001年7月创办深圳市英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庆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429,292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 刘丛巍:男,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男,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吉林大学计算机应用软件专业毕业,工学学士学位。2017年11月至今,先后担任深圳市鲲鹏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精英智联(深圳)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深圳英唐芯技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1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副董事长一职。

刘丛巍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3. 杨松: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大专学历,会计专业。曾就职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项目经理职务,负责上市公司及大型公司的年报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工作。2023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财务总监一职。

杨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4. 鲍伟岩: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9年出生,硕士学历,中央党校经济学硕士毕业。2010年9月至2021年3月,历任中国外运集团深圳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党办主任、纪委委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鲍伟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5. 许鲁光: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4年出生,区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教授。1985年毕业于西南大学,获学士学位,1988年获西南大学区域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深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深圳市成人教育中心、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属的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现任职于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2011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许鲁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6. 江丽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深圳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完成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资本经营(投融资)高级研修班的学习。2006年进入公司,曾担任董事长助理、投资部副总监、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人资行政管理中心副总裁。

江丽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程一木: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2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电子工业部雷达工业管理局团委书记,电子工业部直属机关党委科长,机械电子工业部政策法规司科长,深圳赛格信息有限公司经营部部长,深圳赛格集团公司人事教育部副部长,深圳赛格日立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董秘,深圳市电子商会秘书长,深圳华强电子市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华强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职务。曾于2008年至2014年担任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电子商会党支部书记、本公司独立董事。

程一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 陈俊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5年1月出生,南开大学毕业,经济学硕士学位。1988年7月至1990年8月在武汉钢铁公司从事技术工作,任技术员;1993年7月至1997年12月在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资产评估、咨询等工作,任项目经理;1994年10月至2009年12月在深圳维明资产评估事务所(2000年10月改制为深圳市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08年6月更名为深圳金开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事资产评估、咨询等工作,先后任高级经理、所长助理、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0年1月至2016年3月在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事资产评估、咨询等工作,任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在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从事资产评估、咨询等工作,先后任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曾先后担任过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独立董事。目前担任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爱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ALD InternationalHoldings Limited等公司的独立董事。

陈俊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3. 李伟东:中国国籍,有香港地区居留权,男,1968年出生,法学博士,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南京中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江苏省经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海派律师事务所(深圳、香港)主任,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平潭综合试验区海峡两岸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独立董事、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紐交所、港交所上市)独立董事,远航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港交所上市)独立董事,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港交所上市)独立董事。

李伟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