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关于转让两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03  青松股份(30013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两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一、交易概述及前期进展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两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将两家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平青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化工”)以及龙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龙晟”)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王义年先生,转让价格分别为25,600万元(人民币,下同)和2,822.47万元,合计28,422.47万元。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两家全资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及相关公告、《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根据交易双方在《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与王义年关于福建南平青松化工有限公司、龙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第三条“拆借款偿还安排”的约定,截至2022年6月30日,青松化工存在应付公司64,108.64万元拆借款,青松化工股权完成工商过户前,青松化工至少偿还20,000万元人民币拆借款;青松化工股权完成工商过户后3个月内,青松化工偿还20,000万元人民币拆借款;青松化工股权完成工商过户后6个月内,青松化工偿还剩余所有拆借款及全部应计利息,王义年先生对青松化工拆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王义年先生支付的青松化工首笔股权转让款12,800万元;截至2022年11月22日,青松化工欠公司拆借款余额为43,070.34万元,已满足交易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青松化工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条件。因此,2022年11月23日,交易双方向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青松化工的股权变更登记。同时,按照约定,王义年先生将青松化工100%股权质押给公司,并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两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2022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王义年先生支付的青松化工剩余股权转让款12,800万元,青松化工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2022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青松化工支付的香港龙晟首笔股权转让款1,411.24万元,支付进度符合《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两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经公司与王义年先生协商,双方同意按《股权转让协议》5.4条约定,以2022年12月1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由香港龙晟对公司实施分红,分红款项抵减香港龙晟股权转让款。截至2023年1月16日,公司已收到香港龙晟分红款折合港币2,633.85万元,折算为人民币2,298.31万元。扣除分红款后,香港龙晟股权转让款调减为524.16万元。鉴于青松化工已于2022年11月30日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向公司支付香港龙晟股权转让价款的50%即1,411.24万元,青松化工同意该1,411.24万元中524.16万元作为股权转让款,其余887.08万元作为青松化工偿还公司拆借款本金,未偿还拆借款本金余额为42,183.26万元。同时,香港龙晟股权已变更登记至青松化工名下,公司不再持有香港龙晟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两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023年2月22日,公司收到青松化工支付的拆借款本金19,112.93万元以及期间利息226.27万元,合计19,339.19万元。至此,青松化工已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偿还拆借款本金合计41,038.30万元,剩余未偿还公司拆借款本金余额为23,070.34万元,偿还进度及偿还金额符合《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

2023年2月23日,公司收到了青松化工、王义年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偿还拆借款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青松化工在2023年3月31日前向青松股份偿还至少4,000万元拆借款;在2023年4月23日前,向青松股份偿还剩余所有拆借款及全部应计利息。

2、王义年先生对青松化工应向青松股份偿还上述拆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青松化工未按本承诺函约定的时间偿还拆借款,青松化工将按《股权转让协议》9.2条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两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3年3月31日,公司收到青松化工偿还的拆借款本金4,000万元以及期间利息89.69万元,合计4,089.69万元,偿还进度及偿还金额符合《关于提前偿还拆借款的承诺函》的约定。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松化工未偿还公司拆借款本金余额为19,070.34万元,根据青松化工、王义年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偿还拆借款的承诺函》,青松化工承诺于2023年4月23日前向公司偿还剩余所有拆借款及全部应计利息。公司将持续关注青松化工拆借款的偿还进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股权转让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