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下午在青松股份中山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展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确认,《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印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印章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1)商业银行发行的风险等级为PR1、PR2的保本型、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品;
(2)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单个理财产品持有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使用自有资金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